吉光凤羽——第二届中国画、油画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日期:2026-03-10
为结合吉林省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推动吉林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与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特举办“吉光凤羽——第二届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吉林师范大学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吉林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吉林省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张志伟
副 主 任:王 平、李 伟、杨小天
秘 书 长:杜松儒、王建国、左今明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学庆、王金元、王菲菲、安 明、陈 思、贺绚绚、高 岭、商应丽
办公室主任:安 明、马学庆、陈 思
办公室副主任:王金元、商应丽
展览编辑:毕墨代、王大壮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6年10月
五、展览地点:吉林省美术馆(吉林·长春)
六、展览规模:展出作品约200件(其中中国画、油画作品各1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参展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投稿作品艺术形式为中国画和油画。作品题材内容不限,要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关注现实社会发展,展现新时代各领域的伟大成就,提倡表现吉林全面振兴和东北区域特质,力求展现中国画和油画艺术表现语言的传承与创新。
(二)作品尺寸:作品装框后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三)投稿要求:中国画作品画面章款齐全。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违规作者及行为将在中国美协官网进行公告,并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
1.所有投稿作者均须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线上征稿系统(https://zg.caanet.org.cn)进行申报。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投稿作者须实名注册账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作品信息。
2.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10时至2026年7月6日24时。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3.提交作品图片要求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为2MB-5MB。
4.展览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二)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详见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中国美术家协会参展作品信息表》(相关表格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初评结果公布页面下载),内容包括: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画种、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复评落选作品由组委会负责退件,展览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官网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