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公布
日期:2023-08-16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五个文化生态保护区通过验收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名单公布如下:
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
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
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区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